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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4日  点击:[]

各团支部: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储备先锋力量,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以下简称“推优”)。为确保“推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和推荐条件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青团员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杜绝将专业成绩作为入党的主要衡量标尺,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满18周岁且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大一推荐对象的累计志愿时长不得低于5个小时,大二推荐对象的累计志愿时长不得低于15个小时,其余年级推荐对象的累积志愿时长不得低于20个小时;推荐对象应完成“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专题(一)至2024年第一期的学习(共12期)。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服务、防洪抗洪等工作,表现突出,受到表彰或认定的个人;

2.受国家、省市、校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3.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4.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青年;

5.品学兼优,经学院推荐参加校院“青马工程”培训的个人;

6.担任校级、院级、班级团学干部,长期为集体做出较大贡献,民主测评为优秀者;

7.多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

8.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优”: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不足半年者;

2.团员身份未核实者;

3.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一年内有考试不及格科目的;

5.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

6.不认真履行团员义务,不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交团费者。

二、严格规范“推优”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材料

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

(一)团支部在接收到已提交入党申请的团员名单后,向团总支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

1.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应达到具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团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班级党员联络人(各党支部将支部的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分到各团支部指导工作)应参加“推优”大会。

2.“推优”大会的程序:一是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二是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三是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四是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五是“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团总支审核。

(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上报相关材料。

1.召开“推优”大会确定推荐对象后,团支部应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共青团绵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考察登记表》(附件1),并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于3月20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报送电子档材料(考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到院组织部负责人邮箱,再由院组织部统一报送至学校。纸质材料等候通知。

电子档材料命名格式:“XX班推优入党申请材料”→“XX班XXX推优入党申请材料”(考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

联系人:组织部杨清华,电话:13408267106,邮箱:2136084910@qq.com

2.团总支将在听取各基层团支部汇报的基础上,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直接向团总支反映。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的推优对象。

三、各团支部“推优”名额分配

各支部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2022级第七团支部于2022-2023年度获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增加一个名额。

生科院2024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名额分配

班级

团员人数

名额

23.1

31

6

23.2

30

6

23.3

34

6

23.4

40

8

23.5

24

4

22.1

38

7

22.2

26

5

22.3

43

7

22.4

18

3

22.5

14

2

22.6

16

3

22.7

20

5

21.1

34

1

21.2

24

1

21.3

28

1

21.4

23

1

21.5

19

1

21.6

24

1

21.7

22

1

21.8

16

1

总名额

70

四、“推优”工作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推优”工作的实施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二)“推优”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三)将“推优”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的指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团支部工作的考评体系。

(四)各级团组织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当事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入党考察登记表及汇总表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生科院团总支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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